一、强迫老婆发生关系违法吗
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目前很难算犯法。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婚内强奸,但婚内强迫性行为”算不算犯罪,还存在争议。如果对妻子造成人身伤害了,可以报警给予治安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婚外性行为是违法的吗
单纯的婚外性行为不是违法行为,但是如果上升到同居甚至重婚的程度时,就会触犯相关法律,受到惩罚。婚外性行为,是指已婚者在婚姻之外与他人(已婚或未婚)发生关系的两性关系,通常是与婚外情相伴产生的,被认为是比较严重的越轨行为。
三、婚外性行为能离婚赔偿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第一种情况重婚中,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形成事实婚姻的。在重婚中涉及两个婚姻,前一个婚姻必须是法定婚,而后一个婚姻可能是法定婚也可能是事实婚,如果第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则不存在重婚的情况。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没有形成事实婚姻的,则属于第二种情形,与重婚区别的关键在于与他人同居时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否形成了事实上的重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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