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内部刊物转载文章是侵权。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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