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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2023-10-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刑事案件只要有犯罪事实发生或发现犯罪嫌疑人,就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应当立案。

一、报警后警察应该多长时间给立案

报警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警察应当立即予以立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了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属于其管辖范围;或者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属于其管辖范围,并且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予以追责的。

二、刑拘后是否一定会判刑

刑拘后不一定会被判刑。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过,也不准备实施任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如果经公安机关讯问及侦查,发现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可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事实侦查清楚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检查机关审查案件后,认为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可就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决。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直到人民法院作出正式判决前,犯罪嫌疑人在理论上都有可能不被判刑。

三、检察院发起立案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宣布立案的意思是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后,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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