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司法机关根据相关调查,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对于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故意杀人犯罪目的未能实现的未遂犯罪,可以参照故意杀人既遂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由合议庭参照故意杀人罪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情节轻微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参照上述故意杀人未遂的处罚原则结合案情予以量刑。值得一提的是,需要区分故意杀人未遂和故意杀人预备。如果犯罪嫌疑人仅属于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并未开始着手实施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没那么不应按照故意杀人未遂认定,应按照故意杀人预备认定,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作出处理。如果客观事实属于自动中止犯罪,未造成损害的应免于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
2、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对于犯罪预备,可参照既遂犯罪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3、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目的未能实现,是犯罪未遂,对于犯罪未遂,应参照既遂犯规从轻或减轻处罚。
4、犯罪过程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避免犯罪后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对于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应免于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
5、故意杀人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情节轻微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2条、23条、24条、232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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