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要对现有债务组织进行专项清查,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2、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未入账但以形成的负债,需先审计后再认证入账。3、对已经入账但未认证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定的债务,暂时不纳入还款计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五条: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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