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给抚养费法院一般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具体如下:
1、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
2、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
3、当事人申请复议,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