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工程中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包括办证、定点、三通一平、物资保证、经费保证、技术保证等责任;承包方的责任则包括施工准备、物资准备、及时告知、工程质量、工程保管、工程交付等责任。
法律分析
一、工程发包方的责任:
(1)办证责任;
(2)工程定点责任;
(3)三通一平责任;
(4)物资保证责任;
(5)经费保证责任;
(6)技术保证责任等。
二、承包方的责任有以下:
(1)施工准备责任;
(2)物资准备责任;
(3)及时告知责任;
(4)工程质量责任;
(5)工程保管责任;
(6)工程交付责任等。
拓展延伸
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责任与合作
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责任与合作是建立在合同关系基础上的重要议题。作为发包方,其责任包括明确项目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信息、支付合理的报酬等。同时,发包方应积极与承包方合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承包方则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保证质量和进度的达标。此外,承包方也应积极与发包方沟通,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应建立在互信、互利和共同目标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实现项目的成功交付。
结语
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责任与合作是建立在合同关系基础上的重要议题。发包方应明确项目要求,提供资源和信息,并支付合理报酬。承包方有责任按合同完成工作,保证质量和进度。双方应积极合作,互相支持和协助,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合作关系应建立在互信、互利和共同目标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实现项目成功交付。
法律依据
根据《建筑法》第27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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