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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催款后的下一步

2020-01-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了维护公司的权益,法务部会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催收,希财君建议大家最好在这一步的时候协商还还款,否则可能会有以下的后果:

1、以物抵债法

对借款人无力还款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可以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抵押登记手续。

2、开始取证

法务部有可能会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允许的方式,采用电话录音、录像,取得时效中断的视听证据。

3、依法诉讼法

对于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催讨无果而又具备还款能力的,坚决进行法律诉讼。诉讼实践中证据收集是基础,诉讼保全是前提,友好协商是途径。

4、跟踪追讨法

对于清欠难度大的“钉子”类欠款,可采取“贴、跟、咬”的方式,既不触犯法律,有能持续催收,不达目的的誓不罢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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