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赔偿保险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可以向保监会派出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总公司等机构投诉;2、可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这一条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从客户利益出发,考虑到急需资金的情况,将保险保障的意义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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