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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诈骗,仍有争议

2021-06-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诈骗的主要构成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必须具备故意和非法占有的主观方面。诈骗行为必须涉及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才会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造成电信资费损失较大,以及通过欺诈手段骗取社会保障待遇也属于诈骗罪。犯罪主体可以是一般主体。

法律分析

是否属于诈骗要看是否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诈骗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本罪,必须具备

以下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是指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持有人产“生错觉,信以

为真,从而将财物“自愿地”交给犯罪分子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按犯罪处理。根据2000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较大的,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根据2014年4

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

其他社会保障待遇,构成犯罪的,也应当按本罪处理。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拓展延伸

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诈骗:法律界的分歧与解析

在法律界,对于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的问题存在着广泛的分歧与解析。一方认为,如果借款人故意通过虚假的还款行为获取贷款并逃避偿还责任,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诈骗。另一方则认为,还款行为本身并不具备欺骗性质,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方式,不应被归类为诈骗。这个争议的核心在于如何界定诈骗的要素和还款行为的意图。目前,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往往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借款协议、当事人的行为动机等,以判断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因此,对于该问题的答案并不是简单明了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裁决。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的问题上,法律界存在广泛的分歧与解析。需要综合考虑借款协议、行为动机等因素,以判断具体情况下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因此,对于该问题的答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裁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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