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辞工,用人单位不给辞职没用,因为辞职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提前通知的,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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