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工伤,及时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申请工伤赔偿。
一、临时工工伤赔偿协议要公证吗
临时工工伤赔偿协议一般不需要公证,满足以下条件即生效:
1、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临时工工伤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将临时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
2、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所有流程是否有时间期限
工伤所有流程有时间期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协助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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