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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没有结婚证可以上法庭吗

2020-09-05 来源:好走旅游网

如果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但是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因此不能办理离婚,只能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登记结婚后结婚证因丢失等原因无法出示,双方可以通过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后协议离婚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网上办理离婚如何办理

不可以网上办理离婚。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须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通过下面几种途径办理离婚:

1、可以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2、也可以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3、还可以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信息,然后起诉离婚。

二、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

没有结婚证要求离婚有两种不同的情形,所以解决的途径和方式也会有不同:

1.结婚证丢失后,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2.男女双方从未领取结婚证。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三、没登记的婚姻财产如何分配

双方没登记结婚的,财产按照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分割。如果是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的财产处理。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处理。未领取结婚证而同居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为夫妻关系,没有登记就不是夫妻关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同居析产的方式处理,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按照共同共有的财产处理。可以折价、变卖或者得到财产的一方给对方予以货币补偿等方式均分。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需要办理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因为同居期间双方财产会发生混同,难以区分,即会被认定为同居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要进行分割。但是,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较多,如果不属于同居财产,那么将不参与财产分割,即为一方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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