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可处理抵押物;抵押人可转让抵押财产,但需通知抵押权人,且抵押权不受影响。如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抵押权人可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价款。转让价款超过债权归抵押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人有权处置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除非另有约定。抵押财产的转让不影响抵押权。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会损害抵押权,则可以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如果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则多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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