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和未婚证明的程序:1.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2.乡民政所出具结婚证明;3.民政局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村委会开具未婚未育证明;5.民政科开具未婚证明;6.计生部门开具生育证明;7.县级政务中心民政局加盖印章和负责人签名。
法律分析
"未婚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法律上的全名,通常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用于证明某个时间点前当事人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
一、购房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开
婚姻状况证明开具:第一、户籍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加盖鲜章。第二、结婚证明由所在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另外,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二、村里婚育证明怎么开
1、先去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是社区居委会,让村干部或是社区干部给开一个未婚未育证明。
2、然后持该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有些地方不要求户口本和身份证,镇上或是街道办直接就给你办了),到户籍地的乡镇或是街道办,找民政科开具未婚证明,找计生部门办理生育证明,一般就是对村委会开具的证明签名盖印章。一般的婚育证明开具程序到此即止。
3、一些严格要求的用途,还要进一步找有关部门。持上述部门开具的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到户籍地县级政务中心(现在很多地方都搞集中办公,民政部门和计生部门基本都在政务中心的),找民政局加盖印章和负责人签名,以证明未婚找计生局证明未生育。
拓展延伸
未婚证明一定要户籍所在地开吗
是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办理单身证明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供参考: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结语
未婚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依据,通常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一、购房婚姻状况证明的开具流程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所在乡民政所出具的婚姻证明,以及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二、村里婚育证明的开具流程包括让村干部或社区干部开具未婚未育证明,然后到乡镇或街道办开具未婚证明,找计生部门办理生育证明,最后到县级政务中心加盖印章和负责人签名以证明未婚找计生局证明未生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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