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会查,但是只要留有过案底,在补办身份证时,只要一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就会自动的全部弹出来。身份证补办简要流程说明: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人像和指纹采集。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办理条件: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6周岁以上的需本人到现场采集指纹,6周岁及以下的可自愿采集。办理材料:一、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二、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有效期6个月(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后,2年内再次申领补领时无需提供)。办理流程:提交申请表,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和其他所需材料。登记指纹信息(已经登记过指纹的申请人,无需再登记),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会通过补领身份证逐步实现。领取身份证:1.到办证处领取的,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证处领取,领取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找人代领,领取时间是10个工作日之后。2.选择通过邮政速递领取新证的(只适用深圳市内),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时,需要在登记表领证方式选择邮寄,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收件人、联系电话;公安局制证完毕后委托邮政速递将身份证送达收件人,证件速递费用另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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