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构成要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二、房屋的具体情况;
三、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四、交房期限;
五、权利担保;
六、违约责任;
七、正义的解决方式;
八、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性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
1、不能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4、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况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况如下:
1.无法交付房屋。
2.交付迟延。对于这种情况买受人只有在行使催告后,方可行使解约权。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4.商品房面积短少。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要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
2、商品房情况。
3、计价方式与价款。
4、付款方式和期限。
5、交付时间。
6、违约责任等。
最后,双方签字,日期。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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