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标人不签合同的处理方式有: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中标人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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