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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出现车祸算不算工伤,怎么赔偿(机动车)?

2023-10-24 来源:好走旅游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不是因本人过错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怎么赔偿需要根据实际产生费用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而定,一般是按照实际的花费进行赔偿,肇事者已经赔付的,用人单位不再赔偿。

涉及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康复费。

三、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五、护理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条例规定,职工应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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