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报告,送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作退学处置。经批准退学的学生必须在退学文件公布后的1个月之内办理好所有离校手续,学校按规章发给相关证明。1、自动退学的本人提出申请,经多次多方劝阻无效,由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和指导员签字报学院领导批准。学院领导同意签字并盖公章后,教学干事填写退学申请表及学院报告,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经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处务会讨论后。报主管校长审批。2、主管校长审批后,编文号打印退学文件下发至学院,学院接到文后通知学生办理退学手(一个月内),并将退学文件复印件盖院章后交给学生,学生到校教务管理办公室开具离校通知单,离校通知单办好(各部门)后,携学院开出的成绩单,到校教务科开具退学证明和肄业证书。3、关于学费的退款,具体计算为年学费扣除已经学习时间学费(按月计算)在补偿学费申请表和原件和入伍通知书附件后,但是因为实际审核时间较长,所以经常出现之后具体到账,需要看你们本地的审核进度。按照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给学生。
拓展资料: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版。绝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给时间是六月中旬,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大多数在每学期期末的时候发放的。而且按照规章,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生和在校生,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金贷款代偿,每年最高标准不超过6000元,相当于每年多了六千补贴。
法律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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