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办理取保候审我们怎么办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法律咨询:如办理取保候审我们怎么办 我老公刚下楼就被人打伤了,法医鉴定是重伤害!那人看事情不好,外逃了,最近回来后被捕了!我也经常去刑警大队问,没有抓到时,他们让我提供线索,找到后他们就让我回家等!请问刑警大队这样的做法对吗而且当时那人是开车去行凶的!我们现在很想让他赶快赔偿我们,以保证我们的后续治疗,于是就想请刑警大队扣押行凶车辆,不知道这是否合理合法!刑警大队是否应该调查扣押该车辆!最近还听说那人正找人想取保候审,不知道会不会让他取保候审。那人一直逃避责任,好不容易才抓到,如果取保候审是不是对我们很不付责任! 律师解答:1、作为行凶的工具之一,车辆的情况侦查人员,应有调查,作为受害人亦可向公安机关反映该情况;2、民事赔偿会在审判程序过程中知你受害人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程序来一并处理的;3、犯罪嫌疑人自己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经相应的法定审批手续,符合就可办理,不符合,就不会被批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也是要保障的,这也是对受害人负责任的做法。 相关法律知识: 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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