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住房补贴;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2、小微企业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自申领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青岛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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