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处分不能转业到以下岗位:
1、军人在部队受过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对转业安置影响是有影响的;
2、影响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在安置时所做出的选择,部分地方政府对受到处分的军转干部不予以安置在特定单位,会设置一些门槛。同时,在安置后,单位也有可能因受到处分而在晋升等方面设置限制。具体各地的情况会有不同,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行政记过处分情形如下:
1、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2、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3、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4、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5、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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