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投诉应当载明以下内容: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按照规定工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是否予以受理投诉。
一、接受银行消费者继承人的投诉需要提供什么
银行保险机构接受消费投诉时,可以要求投诉人提供相关的信息,如投诉人的基本情况、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投诉请求、继承关系证明等。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要求投诉人提供以下材料或者信息:
(一)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代理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
(二)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投诉的银行保险机构的名称;被投诉的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的相关情况以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
(三)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相关依据;
(四)投诉人提交书面材料的,应当由投诉人签字或者盖章。
银行保险机构已经掌握或者通过查询内部信息档案可以获得的材料,不得要求投诉人提供。
第十四条投诉人提出消费投诉确有困难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接受投诉人委托他人代为投诉,除第十三条规定材料或者信息外,可以要求提供经投诉人亲笔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接受消费者继承人提出的消费投诉,除第十三条规定材料或者信息外,可以要求提供继承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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