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费用自己先行垫付,应向公司申请报销费用。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在出院时候直接进行结算。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该笔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