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过了追诉时效的,一般就不会再判有罪了。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超过追诉时效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的案件应当撤销,所以是不会判决有罪的。但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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