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有:
(一)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三)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四)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
(五)内部责任分清。上述责任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条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在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时在注销文件中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如有限公司的董事、财务负责人等,也应当成为公司清算的责任主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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