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务员工伤认定程序为: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2、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根据审计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应予协助;
3、暂停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需要根据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暂停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期限;
4、决定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决定工伤认定;
5、送达工伤认定结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