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工单上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决定提前解散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未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行为。
一、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情形有什么?
劳动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合同情形出现,则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二、劳动关系多久到期自动解除
劳动关系一般不可以自动解除,但在满足下列情形时会自动终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
三、如何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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