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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登记吗?

2020-02-28 来源:好走旅游网

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总而言之,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但一般在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就约定清楚了土地的开发利用,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进行任何的开发,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是不能转让的。

一、遗产不过户有影响吗

遗产不过户有影响。遗产不过户被继承人就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只能依据继承权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如果继承人想要转让、出售该房屋,会导致无法过户。如果房屋被拆迁、征收的,不能依法取得补偿款项。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民法典中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办房产证

民法典规定,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后,购房者和开发商要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办理产权登记后,发给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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