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或者是法人之间互相借贷的行为,并非由专门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借款行为。而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是否是民间借贷行为。从定义上来看,股东借公司的钱是属于民间借贷行为。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二、工程施工中借条是否算民间借贷
1、工程施工中借条算不算民间借贷,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进行借贷时出具的,属于民间借贷。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企业间资金拆借合法吗
企业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并非全部无效,比如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其他公司或企业的情形是有效的,那么企业内部的资金拆借行为有效吗?这要区分具体的拆借行为是如何实施的?
企业的内部资金拆借行为有效的情形
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效的情形。尽管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应该统一由银行办理,但是根据《公司法》和《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如果民间借贷或者企业借贷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仍可以是有效的,实际上在新公司法布之前,两种非金融机构参与的借贷行为一直被认为是有效的:一是小额贷款组织企业的贷款行为,二是外商投资企业未经批准向境外企业借贷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从金融政策监管的角度讲,企业内部的资金拆借行为本身属于正常的资金往来,其危害性远小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法律理应赋予其更大的流动性。
2、依据税收征管政策有效的情形。在税收征管方而,税收征管机关也变相承认了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根据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结构贷款的利息、支出,纳税人经批准的集资利润支出,按小超过金融结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水平范围内的部分在当期税前扣除。由此可见,税法是在承认既定的企业间借贷的基础上,允许其借款利润支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在税前扣除,并没有彻底否定企业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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