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税目进行偷税
(1)残次品、等外品及联产品、副产品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2)废品及下脚料销售收入,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3)自制产品或半成品自用,降价处理或不作销售处理,逃避流转税
(4)企业下属分支机构以及参加展销会、交易会的经营收入不报税
2、利用税率进行偷税
(1)混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界限
(2)兼营不同税率商品,按低税率纳税
(3)混淆基本税率、利低税率
3、少报收入偷税
(1)向预付款单位发出产品,不作销售处理
(2)已实现销售,不作销售处理
(3)延期办理拖收承付,调减当年利润
(4)延期核算销售收入,拖延纳税时间
4、利用发票偷税
(1)开大头小尾发票
(2)移花接木,改变发票用途
(3)非法买卖发票
(4)代开、转让发票
一、企业偷税漏税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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