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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欠钱不还的人需要些什么材料?

2023-01-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即可起诉。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等程序。如果法院作出判决之后,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却故意不履行判决,就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也称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务的,用以说明案件情况及当事人主张的法律文书;

(2)证据材料,包括身份证的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按具体案件不同而不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如法人诉讼,需另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材料。

(7)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8)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9)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10)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欠钱不还需要以下证据证明:

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二、电话录音等催还录音资料。

三、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证明对方欠钱不还。

四、对方有能力还钱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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