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缓刑的执行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2-11-15 来源:好走旅游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

一、寻衅滋事是否可以判处缓刑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在判刑时也有可能适用缓刑,但需要满足我国缓刑条件才能适用缓刑: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法定刑期。虽然犯罪分子犯罪的法定刑期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认为缓刑不会再危害社会。这是缓刑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虽然一些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他们的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不能表明他们不会被拘留或者危害社会,也不能宣告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危,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因此,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二、什么罪能判缓刑

1、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只能局限于罪行较轻的犯人。在我国主刑中,管制是最轻的一个刑种,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关押的刑种,因此失去了适用缓刑的必要性。适用缓刑的对象,刑罚为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人民法院的宣告刑,而不是指刑法规定的法定刑。比如犯罪的法定刑虽然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如果罪犯具有法定从宽情节,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备缓刑条件的,仍然可以宣告缓刑。缓刑的禁止性条件是犯罪分子是累犯。累犯之所以不适用缓刑,是因为累犯主观恶性较深,不易教育改造,社会危害性较大。

2、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属于累犯,这只是适用缓刑时必须遵守的对象条件,但它并不意味着所有被判处这种特定刑罚的犯罪分子,都应当宣告缓刑。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必须是犯罪情节不很严重,主观恶性不深,并且具有悔罪表现。

3、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宣告缓刑的推定条件。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宣告缓刑所期待的重要目标的宗旨,同时,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际上是指罪犯不存在再犯罪的趋势或再犯罪的可能性。认定罪犯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仅仅是一个可能性的预测。但是,这种可能性的预测不能主观臆断,应当依据客观事实进行综合论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