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这四种方法来解决。
2、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仲裁作出的裁决,由仲裁机构制作仲裁裁决书。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融资租赁投资审查要点
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中须注明融资租赁字样,名称及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赁字样。
2、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与租赁交易相关的担保业务,但不得为主营业务,且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担保字样。
3、应要求境外投资者如实披露实际投资人的背景信息,严格审查其境外资产情况。
4、合营合同/章程无需规定投资总额,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中也无投资总额项;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5、外商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
6、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方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认缴出资额的15%,且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在实缴投资额未达到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前,外方投资者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7、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二、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程序是什么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并与供货商进行接洽。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虽然是由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但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是承租人。因此,应该是承租人根据自己所需要的设备选择供应商,并就供货合同的基本条款与之进行治谈。在整个过程中,承租人一般应注意对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设的规格、型号、性能、质量、价格等进行考察。选择供应商并就相关款进行洽谈,通常是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第一步。
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并提出融资租赁申请。承租人通过对众多的租赁公司进行调查和比较,综合考虑其资金实力、筹资能力、租金高低、支付方式、信誉、提供的服务等,然后向租公司提出融资租赁申请的要求即租赁委托。
3、出租人的审查和受理。出租人为了确保其在融资租赁中安全收回成本及利息,并获取相的利润,在接收项目之前必须对租赁项目本身和承租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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