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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被股东提出要挟可以挂失吗?

2021-05-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可以的,公章丢失后,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治安科特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废止,同时在媒体上刊登原公章作废声明,在治安科的指导下,改变原来的印章图形、字体后重新办理。一般来说,流程如下:

1、先到工商局挂失,办理相关文件的变更,同时在媒体上刊登原公章作废的声明。

2、通知所有往来客户,特别是合同执行中的客户,公司公章已丢失,请客户注意核实来函的真实性。

3、更改公章样式,并通知所有单位。

4、将更改后的公章样式到相关税务、商务部门等更改留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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