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费。而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如果工人的损失符合以下规定,则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1.工伤医疗费:工人正在工作中受到事故致伤、突发疾病等,需要进行诊疗、手术、康复等医疗治疗所发生的费用;
2.工伤补助金:工人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时,为抚恤受伤职工及其家属,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的补助金,补助标准为职工当月的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人因工伤事故中死亡的家属,由用人单位给予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伤残津贴:工人经诊断、鉴定为工伤致残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的津贴;
5.生活费:工人在住院治疗期间不能从事工作,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的生活费。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费。”
2.《劳动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工伤保险金的种类和数额,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