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东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股东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但是,当一个股东无力偿还其个人债务,法院强制拍卖该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时,如果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就会导致“外人”成为公司股东,从而损害公司的人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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