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绝大部份的刑事案件都不可以私了。要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即进行“公断”。
二、极少部份的刑事案件也可以私了。可以私了的刑事案件是: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例如:暴力干涉婚姻罪、虐待家庭成员罪等。这种刑事案件,司法机关不能主动进行追究,要由当事人控告起诉,如果人不告不诉,则司法机关不会处理,不会提公诉。即这种案件可以私了。
2、只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案。这种情况可以由双方进行私了,一般是由施害方对受害方进行积极的赔偿,取得被害方的谅解,被害方明确表示可以不追究施害方的刑事责任,于是,就私了了,国家不再追诉。但是,如果是重伤的,则不能私了。
3、过失致人重伤案。这种案件也可以私了。
4、故意伤害构成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也就不存在刑事方面的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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