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与建筑物出租分开、房屋出租与建筑物出租分开
在对房产税进行纳税筹划时,纳税人必须熟练掌握国家的税收政策?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及其他税种的税负效应进行整体筹划,以达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虽然房产税纳税筹划可以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但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风险。这些税收风险主要包括:税收政策调整风险,经济环境变化风险,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导致的风险,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风险等。企业在对房产税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在遵循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合理地规避风险。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例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砖瓦厂灰窖以及各种油罐等均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出租人在签订房产出租合同时,对出租标的物中不属于房产的部分应单独标明,这样可以达到少缴房产税的目的。比如出租人既出租房屋也出租机器设备,如果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能分别列明房屋租赁价款和非房屋租赁价款的,只需就房屋租赁价款部分按12%缴纳房产税即可。从规模上看,房产税是一个小税种。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国家对房产税的征管和稽查力度的加大,房产税已成为企业的一道重要税负。因此,如何通过科学的纳税筹划降低房产税的税负显得尤为重要。在对房产税进行纳税筹划时
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及险,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导致的风险,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风险等。企业在对房产税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在遵循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合理地规避风险。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例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砖瓦厂灰窖以及各种油罐等均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出租人在签订房产出租合同时,对出租标的物中不属于房产的部分应单独标明,这样可以达到少缴房产税的目的。比如出租人既出租房屋也出租机器设备,如果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能分别列明房屋租赁价款和非房屋租赁价款的,只需就房屋租赁价款部分按12%缴纳房产税即可。企业实事求是地对价款进行划分,是合理的纳税筹划行为,不存在税收风险。但是,出租人从少缴房产税的目的出发,刻意提高非房屋出租的价款,压低房屋出租的价款的,则存在纳税风险。对此,如果出租人房屋租金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最低租金计税价格,此时,企业必须按照地税机关的最低租金计税价格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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