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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是否构成犯罪?

2021-06-19 来源:好走旅游网

预售款挪用涉嫌违法犯罪,开发商不得随意使用预付款,也不能绕过监管,有质量问题的房子更不能使用这笔钱。根据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未还或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资金挪用情形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根据细则要求,在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预售款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的款项,不得挪作他用。开发商是不能随意使用预付款的,支付的预付款也是需要存入监管账户的,开发企业不得避开监管,自行直接收存购房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有质量问题的房子更不能用这个钱。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拓展延伸

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的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分析

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属于违法行为,涉及到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如贪污、挪用公款等。如果开发商被判定有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如拘役、有期徒刑等。此外,开发商还可能面临民事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退还预售购房者的款项、支付违约金等。同时,开发商的信誉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商业合作的终止、业务受损等后果。因此,开发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使用预售资金,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责任和不良后果。

结语

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涉嫌违法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资金可能构成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一旦被定罪,开发商将面临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可能遭受商业信誉受损的后果。因此,开发商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使用预售资金,以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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