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退役后安置落户的几种选择
1.退役士兵退役安置落户到入伍时户口所在地。
2.退役士兵入伍前已经是在校大学生的,退役后复学,可以安置落户到学校所在地。
3.退役士兵结婚满两年的,可以落户到配偶户口所在地。
4.退役士兵可以落户到父母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
5.退役士兵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
6.驻地要求符合条件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本人的申请,由省级以上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1.因战致残的退役士兵。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烈士子女。
4.父母双亡的退役士兵。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条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