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的形式具体如下:
(一)根据犯罪中止的时间可以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
1、预备阶段的中止
在犯罪的预备过程中,自动地中止预备活动。例如,准备凶器要去杀人,后内心悔悟了,打消了杀人的意念,中断了杀人预备活动,因而未着手实行杀人行为。
2、实行阶段的中止
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自动地中止了实行行为。例如,在杀人过程中,已经将被害人砍伤,见被害人痛苦呻吟的惨状,产生了怜悯之心,中止了杀人行为。
以上两种行为形式上类似于犯罪中止,但由于它不具备犯罪中止的时间条件,因此不得视为犯罪中止。对于这种事后的悔改表现,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一个情节予以考虑。
(二)根据对中止犯中止行为的要求可以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
在犯罪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停止继续实施犯罪行为,这是犯罪中止的典型刑。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强调的是中止犯罪的彻底性,即必须是彻底地打消了继续或再次侵犯同一客体的意图,而不是暂时停止伺机再次侵犯。
2、积极中止
在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中止的特殊形式。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强调的是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性。如果犯罪分子虽然采取了积极的行动,但并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分子仍然要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不能视为犯罪中止。
一、中止的客观性
中止行为分为两种:
1、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尚未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行为就不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也被称为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必须是真实地放弃犯罪行为,而不是等待时机继续实施该行为。
例如,行为人进入仓库后发现财物过多,打算回去开车来窃取的,不是中止行为。
如果行为人自动放弃可重复侵害行为的,是犯罪中止。例如,甲开枪射杀乙,第一枪没瞄准,在还能继续开枪射杀的情况下,感觉人生变化无常,黯然离开。甲成立犯罪中止。
2、在行为实行终了、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时,中止行为表现为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也被称为实行终了的中止)。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西安东方行教育·三校司考公众微信。在实行终了的情况下,中止行为必须是一种足以避免结果发生的、真挚的努力行为,但不以行为人单独实施为必要。没有做出真挚努力的,不成立中止。
例如,行为人在其放火既遂前喊了一声救火呀!,然后便逃走的,即使他人将火扑灭,不能认为是犯罪中止。
注意:对不作为犯罪的中止而言,其中止行为一般表现为履行自己原本应当履行的义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