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认定著名商标的范围:
1、境内的注册商标所有人,不论其经济性质均可报名参加。
2、商标注册使用已期满三年。
3、凡已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为保证著名商标的连续性,应重新参加著名商标的认定。
二、著名商标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1、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好、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消费者中信誉好;
2、商标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3、广告费用在目标市场的投入能适应企业营销的需要,对刺激需求、拓展市场效果好;
4、商标曾被假冒、侵权;
5、企业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较强,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具有较完善的内部商标管理制度。
三、申请著名商标递交材料: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所提交的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包括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主要包括:
1)申请人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2)被许可人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
其中第2)项经济指标应提交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为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人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所作的专项审计报告;税收证明必须经有关税务部门盖章确认;同行业排名情况应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申请人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的,除按《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主要设备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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