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付清。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给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离婚后支付子女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不出抚养费是否有探视权
不出抚养费有探视权。离婚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父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享有探视权。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而是放弃权利;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是合法的,不能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视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可以看出,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身份权。它也是一种基于夫妻离婚的子女父母的身份权。这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二、孩子改姓政策是怎么样的
孩子改姓政策:只要孩子的父母都同意孩子改姓,那么孩子的姓氏就可依法进行变更。在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变更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另外夫妻离婚的,不直接抚养方不得因子女的姓氏发生了变更而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直接抚养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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