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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犯罪的对象是谁?

2021-09-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挪用公款犯罪主要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财经管理制度,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行为人挪用后占有并获得收益。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罪行。

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犯罪的对象是: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我国现在对国家工作人员严厉抓打的罪行。

拓展延伸

揭示挪用公款犯罪的对象:追踪失窃资金的去向

挪用公款犯罪的对象通常是指那些具有管理、监管、使用公共财产职责的人员,比如政府官员、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等。他们通过虚假报销、贪污受贿、私分公款等手段,将公款转移至个人账户或用于非法用途。追踪失窃资金的去向是揭示挪用公款犯罪的重要一环,通过调查、审计和取证等手段,可以追踪挪用的资金流向,找出涉案人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共财产安全,提升社会信任度。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防范机制,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公款使用合法合规,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结语

挪用公款犯罪的严重性不容忽视,其对象主要是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的人员,同时也损害了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行为人通常会占有并获得非法收益。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我国对国家工作人员严厉打击的罪行。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共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和防范机制,追究挪用公款犯罪的责任,确保公款使用合法合规,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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