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一般不需要交费,但是当事人自己委托鉴定的需要自己承担费用。
一、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做伤残鉴定吗
交通事故起诉本身不需要做伤残鉴定,但是涉及到赔偿事宜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的则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二、发生交通事故能找人代为处理吗
发生交通事故只要不涉及刑事犯罪案件,是可以委托他人来处理的。
但是当事人必须把事故案情的整个过程给委托人说清楚,同时还需要当事人本人签署的委托书。但接受处罚等不能由他人代办的事项,只能亲自处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三、交通事故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交通事故的举证责任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承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规定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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