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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2020-05-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兼职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没有签合同的临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并当场离职。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仍在试用期的临时工需要提前3天通知,试用期已过的临时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辞职情形包括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随时辞职通常需出现重大过错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否则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

一、兼职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没有签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时不受约束,可以随时辞职并且当场离职。

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

具体详见以下所述:

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

2、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已过的临时工辞职。过了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提出辞职三十天以后才可以离职。

3、没有签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时不受约束,可以随时辞职并且当场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务派遣人员也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随时辞职一般只能出现在临时工或者是用人单位出现重大过错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否则随时辞职就视为是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就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违约金,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时主动辞退劳动者的,单位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结语

兼职小时工辞职的情况有所不同。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并当场离职。对于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仍在试用期的临时工,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在三天后离职。而对于试用期已过的临时工,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在三十天后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主要情形包括: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要求立即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需注意,随时辞职通常只适用于临时工或用人单位严重违约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否则劳动者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而用人单位在无过错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时,则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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