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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的聊天记录能作为法律证据吗

2020-05-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微信上的聊天信息属于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电子数据包括五大类:

1、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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