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事故双方可以就人伤及财产损失赔偿自行协商,或在交警部门的组织下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签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解协议。
一、交通事故的立案处理流程是什么
需要向发生车祸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提交诉讼申请及相关材料,法院根据我们申请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后法院认为此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就会在审核后的七天之内通知申请人到法院缴纳相应的诉讼费并进行立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已立案的交通事故如何撤销
1、在一些轻微且事实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进行私了解决的。
2、而如果涉嫌犯罪的交通事故则无法撤销,公安部门将依法严惩。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是什么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如下:
1、当事人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处理;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
3、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区分事故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4、确认伤者治疗结束或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发给调解终结书,当事人应当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